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和法治理念,9月14日至16日,省宗教局先后组织省道教协会、省伊斯兰教协会利用"玄门讲经"和"新卧尔兹演讲"交流会之机,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。相关全省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、全省道教宫观及清真寺负责人、参加讲经选手及信教群众200多人参加学习。
此次集中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授课,重点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涉宗教条款进行系统解读。结合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,讲授宗教团体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和义务,要求宗教界自觉学法守法,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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